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香港《大公报》18日评论说,最近一些西方国家密切关注香港的情况,并向政界媒体发表了许多评论。真相是什么?我们可能希望改变角度,看看美国和欧洲国家如果在西方发生类似事件时会如何反应。
文章摘录如下:
从立法的角度来看,西方国家一般对示范活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。在美国,法律规定任何示威必须事先提交警方,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,地点和路线,如果违反,将面临罚款甚至一年的刑期。
如果示威者携带可用作武器的物品,则判刑最长可达10年。美国法律的重点是保持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绝对权威,暴力执法没有上限。出于安全考虑,警方可以对可疑人员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。
同样,法国《反暴力示威法》和刑法规定,如果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,警察可以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使用武力。那些持有示威游行的人可以被监禁长达五年,并被处以75,000欧元的罚款。严禁示威者面对,违规者将面临长达一年的监禁和15,000欧元的罚款。
英国《警察法》明确规定,警方有权界定非法集会的性质,并有权清理场地以禁止非法集会。
从上述立法可以看出,在西方国家,任何抗议和示威活动都在警方的严格控制之下。
从执法的角度来看,西方警察一般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暴力示威活动。在2011年发生的“占领华尔街”运动中,美国警察使用了催泪瓦斯,防暴炸弹和高压水炮。在“黄背心”活动中,法国警方使用了刺手榴弹和橡皮子弹。
值得注意的是,无论是2011年的伦敦骚乱,2015年美国巴尔的摩的暴力示威活动,还是最近的“黄背心”活动,西方政府都已授权军方进行干预以维持秩序并防止升级。
西方主要国家对暴力示威参与者实施严厉惩罚。在2011年伦敦发生骚乱之后,当时的卡梅伦总理强调必须以最严厉的惩罚惩罚走私者,并剥夺罪犯及其家人享有政府福利的权利。
从那时起,已有1300多人被捕,300多人被判刑。其中一名学生因从商店偷了一瓶矿泉水而被判六个月。在“黄背心”运动中,法国总理菲利普一再强调,暴力示威者将受到严厉惩罚。被捕的5000多人中有1000多人被判刑。
从舆论的角度来看,西方政府和媒体大多脱颖而出,使其暴力活动保持一致。对于“黄背心”运动,法国总统,总理甚至内阁部长多次公开严厉批评暴力事件,强调政府永远不会妥协暴力。
为应对今年4月在伦敦举行的气候变化示威活动,内政部长甚至呼吁利用所有执法部队对付“占领”城市街道的抗议者,并让警察不要“心肠软。”
该国主流媒体积极与政府合作。英国《每日邮报》甚至将气候变化示威者称为“暴徒”和“暴徒”,为迅速解决暴力问题提供了必要的舆论环境。
目前香港的混乱有其复杂的原因,但绝不存在暴力的借口。在严惩暴力和结束暴力的问题上,全世界应该坚持同样的标准,必须维护法治的权威。